《送方签判赴江西任》是宋代陈宓所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洪都称大府,
上幕得名贤。
事业三千牍,
声名四十年。
民征须力减,
酒禁更堪怜。
馀力犹能办,
开涂及济州。
诗意:
这首诗词描述了送别方签判去江西任职的场景。方签判是在洪都(指大都,即汴京,即今天的河南开封)受到赞誉的官员,他在朝廷中有着卓越的声名和成就。他已经在政务上处理了许多重要的文书,并且在政界建立了四十年的声望。尽管他的身体在征调民众和限制酒类的政策下受到了一些损伤,但他仍然有余力去处理一些事务,包括开垦荒地和治理济州(指治理河流、水利等事宜)。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描绘方签判的事业和他为政治和社会做出的贡献,展示了他的才华和威望。他在政府中积极工作了四十年之久,处理了大量的公文事务,使得他在朝廷中享有盛誉。尽管他在征调民众和限制酒类的政策下感到疲惫和遗憾,但他仍然坚持办理一些重要的事务,展现了他的勤勉和责任感。
诗中的"洪都"指的是大都,是当时的都城,而"大府"则指方签判担任的重要官职。"上幕"表示方签判在朝廷中得到了认可和赞赏。"三千牍"指处理了许多文书事务,彰显了他的政务才能。"民征须力减,酒禁更堪怜"表达了他为政治和社会的负担,但他仍然能够坚持办理一些事务,体现了他的职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整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展示了方签判在政治舞台上的成就和才能,同时也表达了他对社会的关怀和对个人能力的挚爱。这首诗词通过描述方签判的事业和情感状态,展示了宋代官员的职业道德和忠诚精神,体现了当时社会的价值观和追求。
sòng fāng qiān pàn fù jiāng xī rèn
送方签判赴江西任
hóng dōu chēng dà fǔ, shàng mù dé míng xián.
洪都称大府,上幕得名贤。
shì yè sān qiān dú, shēng míng sì shí nián.
事业三千牍,声名四十年。
mín zhēng xū lì jiǎn, jiǔ jìn gèng kān lián.
民征须力减,酒禁更堪怜。
yú lì yóu néng bàn, kāi tú jí jì zhōu.
馀力犹能办,开涂及济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