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益(746-829), 唐代诗人,字君虞,陕西姑臧(今甘肃武威)人,后迁河南郑州。大历四年(769)进士,初任郑县尉,久不得升迁,建中四年(783)登书判拔萃科。因仕途失意,后弃官在燕赵一带漫游。 李益的古诗词
送人流贬,朝代:唐代,作者:李益,内容:汉章虽约法,秦律已除名。谤远人多惑,官微不自明。霜风先独树,瘴雨失荒城。畴昔长沙事,三年召贾生。
《送人流贬》是唐代诗人李益的一首诗,此诗写送人贬官的场景,表达了对贬官者遭遇的同情和思考。
汉章虽约法,秦律已除名。汉代的章程虽然还是有限制的,但秦代的律法已经荡然无存了。这里作者通过对汉、秦两代的法律制度进行对比,暗示了时代的变迁和人们对法律的不信任。
谤远人多惑,官微不自明。在边远的州县里,人们对贬官的原因感到困惑,因为他们并不了解官方究竟是怎么处理事务的。官位微小,自不可显露。
霜风先独树,瘴雨失荒城。在山野之间,寒风吹打使得一棵孤独的树更加挺拔。而瘴雨则使这座城市荒凉不堪。通过自然景象的描绘,作者表达了送别者的困境和孤独。
畴昔长沙事,三年召贾生。回想起长沙时的经历,三年间就召唤了贾生。这里贾生可能指的是一位朋友或者同僚,也可能是某位知名的文人。通过这一句,作者回忆起了过去的美好时光,表达了对贾生的留恋和遗憾。
通过对不同时间、地点和人物的描写,诗人将贬官者的遭遇和自己的感受融入其中,既表达了对贬官者的同情,也自省了自己的人生历程。整首诗虽然字数不多,但表达了丰富的情感和思考。
sòng rén liú biǎn
送人流贬
hàn zhāng suī yuē fǎ, qín lǜ yǐ chú míng.
汉章虽约法,秦律已除名。
bàng yuǎn rén duō huò, guān wēi bù zì míng.
谤远人多惑,官微不自明。
shuāng fēng xiān dú shù, zhàng yǔ shī huāng chéng.
霜风先独树,瘴雨失荒城。
chóu xī cháng shā shì, sān nián zhào jiǎ shēng.
畴昔长沙事,三年召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