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参(约715-770年),唐代边塞诗人,南阳人,太宗时功臣岑文本重孙,后徙居江陵。[1-2] 岑参早岁孤贫,从兄就读,遍览史籍。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进士,初为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天宝末年,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为其幕府判官。代宗时,曾官嘉州刺史(今四川乐山),世称“岑嘉州”。大历五年(770年)卒于成都。 岑参的古诗词
《送张卿郎君赴硖石尉》诗意:这首诗是岑参送别自己的爱子张卿郎君赴硖石(即硖石县,位于今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担任尉的场景。诗中表达了诗人对儿子的思念之情,以及儿子奔赴边疆任职的决心和勇气。
中文译文:
卿家送爱子,愁见灞头春。
爱子将离家,我心忧伤如灞河头的春天。
草羡青袍色,花随黄绶新。
郎君身披青袍,像青草一样嫉妒他的身份;花儿随着黄色的腰带一起绽放。
县西函谷路,城北大阳津。
硖石县西是函谷关的道路,城北有大阳津。
日暮征鞍去,东郊一片尘。
太阳渐渐落下,儿子战马上路去,东郊升起一片尘土。
赏析:
这首诗以叙事的方式表达了岑参对儿子的别离之情,从他们家送别儿子的场景开始,以及儿子离家奔赴硖石县担任尉的细节。诗中以对春天的描写来表达诗人对儿子离去的痛苦之情,灞河头的春天象征着美好的家庭和岁月,岑参愁见这样美好的春天和家庭将不再完整。草和花的比喻暗示了郎君的高贵身份,青袍和黄绶是唐代官员的礼服,诗人将儿子的离去与官职的荣耀联系在一起。最后,诗人描写了儿子离家的场景,他乘马征程东郊,太阳下山,扬起一片尘土,这一系列动态的描写展示了儿子踏上旅程的决心和勇气。
整首诗表达了诗人作为一个父亲的思念和担忧之情。儿子离家去担任尉的职位,意味着他将面临危险和艰辛,而诗人的担忧和思念是合情合理的。诗中通过对春天、官职和离别的描写,展现了诗人深深的父爱和对儿子的期望,同时也表达了诗人对唐代边疆官员艰难命运的反思。这首诗凭借细腻的情感描写以及细致的场景描绘,展现了岑参才华横溢的写作能力和对人情冷暖的敏感洞察力。
sòng zhāng qīng láng jūn fù xiá shí wèi
送张卿郎君赴硖石尉
qīng jiā sòng ài zǐ, chóu jiàn bà tóu chūn.
卿家送爱子,愁见灞头春。
cǎo xiàn qīng páo sè, huā suí huáng shòu xīn.
草羡青袍色,花随黄绶新。
xiàn xī hán gǔ lù, chéng běi dà yáng jīn.
县西函谷路,城北大阳津。
rì mù zhēng ān qù, dōng jiāo yī piàn chén.
日暮征鞍去,东郊一片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