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语 卷 第 七

2024-11-13 20:07 浏览次数 5

晋语一1武公伐翼,杀哀侯〔一〕,止欒共子曰:「苟无死〔二〕,吾以子见天子,令子为上卿,制晋国之政〔三〕。」辞曰:「成闻之:「民生於三,事之如一〔四〕。」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五〕。非父不生,非食不长,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壹事之〔六〕。唯其所在,则致死焉〔七〕。报生以死,报赐以力,人之道也〔八〕。臣敢以私利废人之道〔九〕,君何以训矣〔一0〕?且君知成之从也,未知其待於曲沃也〔一一〕。从君而贰,君焉用之〔一二〕?」遂斗而死。

  〔一〕武公,曲沃桓叔之孙、严伯之子武公称也。翼,晋国都也。哀侯,晋昭侯之孙、鄂侯之子哀侯光也。初,昭侯分国以封叔父桓叔为曲沃伯。沃盛彊,昭侯微弱。后六年,晋潘父弒昭侯而纳桓叔,不克。晋人立昭侯之子孝侯於翼,更为翼侯。后十五年,桓叔之子严伯伐翼,杀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鲁桓三年,曲沃武公伐翼,杀哀侯,后竟灭翼侯之后而兼之。鲁庄公十六年,王使虢公命武公以一军,为晋侯,遂为晋祖考。案:「严伯」当作「庄伯」,注者避汉明帝讳改「庄」为「严」。下同。

  〔二〕欒共子,晋哀侯大夫共叔成也。初,桓叔为曲沃伯,共子之父欒宾傅之,故止共子使无死也。

  〔三〕上卿,执政命於天子者也。

  〔四〕三,君、父、师也。如一,服勤至死也。

  〔五〕食,谓禄也。

  〔六〕族,类也。壹事之,事之如一也。

  〔七〕在君父为君父,在师为师也。

  〔八〕赐,惠也。以力,谓家臣也。

  〔九〕私利,谓不死为上卿也。

  〔一0〕无以教为忠也。

  〔一一〕君,武公也。言君知成將死其君,为从臣道也,故使止臣,未知成不死而待君於曲沃之为二也。  〔一二〕贰,二心也。

  2献公卜伐驪戎〔一〕,史苏占之〔二〕,曰:「胜而不吉。」公曰:「何谓也?」对曰:「遇兆,挟以衔骨,齿牙为猾〔三〕,戎、夏交捽〔四〕。交捽,是交胜也,臣故云〔五〕。且惧有口〔六〕,携民,国移心焉〔七〕。」公曰:「何口之有!口在寡人,寡人弗受,谁敢兴之?」对曰:「苟可以携,其入也必甘受,逞而不知,胡可壅也〔八〕?」公弗听,遂伐驪戎,克之〔九〕。获驪姬以归,有宠,立以为夫人〔一0〕。公饮大夫酒,令司正实爵与史苏〔一一〕,曰:「饮而无肴〔一二〕。夫驪戎之役,女曰「胜而不吉」,故赏女以爵,罚女以无肴。克国得妃,其有吉孰大焉!」史苏卒爵〔一三〕,再拜稽首曰:「兆有之,臣不敢蔽。蔽兆之纪,失臣之官〔一四〕,有二罪焉,何以事君〔一五〕?大罚將及,不唯无肴〔一六〕。抑君亦乐其吉而备其凶,凶之无有,备之何害?若其有凶,备之为瘳〔一七〕。臣之不信,国之福也〔一八〕,何敢惮罚〔一九〕。」  〔一〕献公,晋武公之子献公诡诸也。驪戎,西戎之別在驪山者也。其君男爵,姬姓。秦曰驪邑,汉高帝徙丰民於驪邑,更曰新丰,在京兆也。

  〔二〕史苏,晋大夫,占卜之史也。

  〔三〕遇,见也。挟,犹会也。骨,所以鯁刺人也。猾,弄也。齿牙,谓兆端左右衅坼,有似齿牙。中有从画,故曰衔骨。骨在口中,齿牙弄之,以象谗口之为害也。礼,卜师作龟,大夫占色,史占墨。

  〔四〕兆有二画,外象戎,內象诸夏。夏,谓晋也。兆端会齿牙交,有似捽。捽,交对也。

  〔五〕言晋胜戎,戎復胜晋。

  〔六〕齿牙、衔骨,皆在口也。

  〔七〕携,离也。

  〔八〕胡,何也。逞,快也。壅,防也。甘言入耳,心以为快,而不知其恶,何可防止也。

  〔九〕克,胜也。

  〔一0〕驪姬,驪戎君之女也。

  〔一一〕司正,正宾主之礼者也。实,满也。

  〔一二〕肴,俎实也。

  〔一三〕卒,尽也。  〔一四〕纪,经也。失官,失守官之节也。

  〔一五〕二罪,蔽兆、失官也。  〔一六〕及,至也。蔽兆、失官,则有大罚,非但无肴也。  〔一七〕瘳,差也。  〔一八〕不信,卜不中也。

  〔一九〕惮,难也。

  饮酒出,史苏告大夫曰:「有男戎必有女戎〔一〕。若晋以男戎胜戎,而戎亦必以女戎胜晋,其若之何!」里克曰:「何如〔二〕?」史苏曰:「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妹喜女焉〔三〕,妹喜有宠,於是乎与伊尹比而亡夏〔四〕。殷辛伐有苏,有苏氏以妲己女焉〔五〕,妲己有宠,於是乎与胶鬲比而亡殷〔六〕。周幽王伐有褒,褒人以褒姒女焉〔七〕,褒姒有宠,生伯服〔八〕,於是乎与虢石甫比,〔九〕逐太子宜臼〔一0〕而立伯服。太子出奔申〔一一〕,申人、鄫人召西戎以伐周,周於是乎亡〔一二〕。今晋寡德而安俘女〔一三〕,又增其宠〔一四〕,虽当三季之王,不亦可乎〔一五〕?且其兆云:「挟以衔骨,齿牙为猾。」我卜伐驪,龟往离散以应我〔一六〕。夫若是,贼\之兆也,非吾宅也〔一七〕,离则有之〔一八〕。不跨其国,可谓挟乎〔一九〕?不得其君,能衔骨乎〔二0〕?若跨其国而得其君,虽逢齿牙,以猾其中,谁云不从〔二一〕?诸夏从戎,非败而何?从政者不可以不戒,亡无日矣!」

  〔一〕戎,兵也。女兵,言其祸由姬也。案:「姬」,公序本作「兵」。  〔二〕里克,晋大夫里季子也。  〔三〕桀,禹十七世王皋之孙、王发之子夏癸也。有施,喜姓之国,妹喜其女也。以女进人曰女。案:「王皋之孙、王发之子」,公序本作「后皋之孙、惠王之子」。攷异卷三:「「惠王」当作「后惠」或「后发惠」。」

  〔四〕伊尹,汤相伊挚也,自夏適殷也。比,比功也。伊尹欲亡夏,妹喜为之作祸,其功同也。

  〔五〕殷辛,汤三十一世帝乙之子殷紂也。有苏,己姓之国,妲己,其女也。

  〔六〕胶鬲,殷贤臣也,自殷適周,佐武王以亡殷也。

  〔七〕幽王,宣王之子幽王宫涅也。有褒,姒姓之国,幽王伐之,褒人以美女入,谓之褒姒,是为幽后。

  〔八〕伯服,携王也。

  〔九〕石甫,虢公之名。郑语曰「虢石甫谗諂巧佞之人也,而立以为卿士」也。案:「巧佞」,札记:「依郑语当作「巧从」。」  〔一0〕宜臼,申后之子平王名也。

  〔一一〕申,姜姓之国,平王母家也。

  〔一二〕鄫,姒姓,禹后也。鄫及西戎素与申国婚姻同好。幽王欲杀宜臼以成伯服,求之於申,申人弗予,遂伐之。故申、鄫召西戎以伐周,杀幽王於戏。  〔一三〕军获曰俘。

  〔一四〕立以为夫人也。

  〔一五〕季,末也。三季王,桀、紂、幽王也。

  〔一六〕应,答也。往,令人告龟辞往伐驪也,其兆离散不吉也。

  〔一七〕贼\,败国家之兆也。宅,居也,非吾所安居也。

  〔一八〕国分离也。

  〔一九〕跨,犹据也。言驪姬不据有晋国,可谓外內挟乎?

  〔二0〕言驪姬不得志於其君,不能衔骨以害人也。

  〔二一〕言驪姬若能跨据晋国而得志於君,齿牙之猾,虽为中害,国人逢之,谁有不从。言必从也。

  郭偃曰:「夫三季王之亡也宜〔一〕。民之主也,纵惑不疚〔二〕,肆侈不违〔三〕,流志而行〔四〕,无所不疚〔五〕,是以及亡而不获追鉴〔六〕。今晋国之方,偏侯也〔七〕。其土又小〔八〕,大国在侧〔九〕,虽欲纵惑,未获专也〔一0〕。大家、邻国將师保之〔一一〕,多而骤立,不其集亡〔一二〕。虽骤立,不过五矣。且夫口,三五之门也〔一三〕。是以谗口之乱,不过三五〔一四〕。且夫挟,小鯁也。可以小戕,而不能丧国〔一五〕。当之者戕焉〔一六〕,於晋何害〔一七〕?虽谓之挟,而猾以齿牙,口弗堪也〔一八〕,其与几何〔一九〕?晋国惧则甚矣,亡犹未也。商之衰也〔二0〕,其铭有之〔二一〕曰:「嗛嗛之德,不足就也〔二二〕,不可以矜,而祇取忧也〔二三〕。嗛嗛之食,不足狃也〔二四〕,不能为膏,而祗罹咎也〔二五〕。」虽驪之乱,其罹咎而已,其何能服〔二六〕?吾闻以乱得聚者〔二七〕,非谋\不卒时〔二八〕,非人不免难〔二九〕,非礼不终年〔三0〕,非义不尽齿〔三一〕,非德不及世〔三二〕,非天不离数〔三三〕。今不据其安,不可谓能谋\〔三四〕;行之以齿牙,不可谓得人〔三五〕;废国而向己,不可谓礼〔三六〕;不度而迂求,不可谓义〔二七〕;以宠贾怨,不可谓德〔三八〕;少族而多敌,不可谓天〔三九〕。德义不行,礼义不则〔四0〕,弃人失谋\,天亦不赞〔四一〕。吾观君夫人也,若为乱,其犹隶农也〔四二〕。虽获沃田而勤易之〔四三〕,將不克饗,为人而已〔四四〕。」

  〔一〕郭偃,晋大夫卜偃也。宜,言其惑乱取亡,皆其宜也。

  〔二〕疚,病也。纵其淫惑,不以为病。

  〔三〕肆,极也。极其泰侈,无所违避。

  〔四〕流,放也。

  〔五〕无一处不以为疚也。

  〔六〕鉴,镜也。言不得復追镜前世善败以为戒也。

  〔七〕方,大也。偏,偏方也,乃甸內偏方小侯也。传曰:「今晋甸侯。」

  〔八〕小於三季王也。

  〔九〕大国,谓齐、秦也。  〔一0〕专,擅也。

  〔一一〕大家,上卿也。师保之,为作师保也。

  〔一二〕骤,数也。集,至也。  〔一三〕口所以纪三辰、宣五行,故谓之门。

  〔一四〕少则三君,多则五君。

  〔一五〕害在內为戕。戕,犹伤也。丧,亡也。言可以小戕害人,不足以亡国。  〔一六〕当,值也,值骨鯁者伤也。

  〔一七〕无大害也。

  〔一八〕堪,犹胜也。言骨在口,而猾以齿牙,口不能胜也。喻不能终害也。

  〔一九〕言不久害也。

  〔二0〕衰,谓帝甲之世也。

  〔二一〕刻器曰铭,谓鍾、鼎之戒。

  〔二二〕嗛嗛,犹小小也。不足就,不足归就也。

  〔二三〕矜,大也。祇,適也。

  〔二四〕食,禄也。狃,贪也。

  〔二五〕膏,肥也。

  〔二六〕驪,驪姬也。罹咎而已,其后二子杀死,身为里克所杀是也。何能服,何能服人也。

  〔二七〕聚财眾也。

  〔二八〕卒,尽也。三月为一时。非有善谋\,不能尽一时,齐无知是也。

  〔二九〕非得人眾,不能自免於难,卫州吁是也。  〔三0〕非有礼法,不能终十年,齐懿公商人是也。贾、虞云「十年而数终」,唐云「不能终其年,与下「不尽齿」同」,非也。

  〔三一〕齿,年寿也。非有义刑,不能尽其年寿,楚灵王灭陈、蔡,用隱太子於冈山是也。

  〔三二〕世,嗣也。非有德惠,不能及世嗣,晋惠公夷吾是也。

  〔三三〕离,歷也。非有天命祐助,不能歷世长久也。若齐桓、晋文,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子孙继业,神所命也。  〔三四〕据,居也。言驪姬之谋\,不居安存而处危亡,不可谓能谋\。  〔三五〕行齿牙之猾以害人,不可谓得人心也。

  〔三六〕废国,谓尽害群公子,以国向己,不可谓知礼也。

  〔三七〕迂,邪也。不度利害之本,而以邪夺正,不可谓得其义。义,宜也。

  〔三八〕贾,市也。言恃宠爱以市怨於国,不可谓有德也。

  〔三九〕少族,族类少也。多敌,多怨也。不可谓有天助也。  〔四0〕贾怨无德,迂求非义,故德义不行也。则,法也。

  〔四一〕行之以齿牙,为弃人;不据其安,为失谋\。少族多敌,故天不赞助。

  〔四二〕隶,今之徒也。  〔四三〕沃,美也。易,治也。

  〔四四〕饗,食也。为人,为他人耳。

  士蒍曰:「诫莫如豫,豫而后给〔一〕。夫子诫之〔二〕,抑二大夫之言其皆有焉〔三〕。」

  〔一〕士蒍,晋大夫,刘累之后、隰叔之子子舆也。豫,备也。给,及也。言先有备而后及事也。

  〔二〕夫子,郭偃也。其言皆诫也。  〔三〕二大夫,史苏、郭偃也。

  既,驪姬不克〔一〕,晋正於秦,五立而后平〔二〕。

  〔一〕不能服晋也。

  〔二〕正者,为秦所辅正,「大家、邻国,將师保之」是也。谓以兵纳惠公、文公,杀吕郤之属也。五立,谓奚齐、卓子、惠公、怀公至文公乃平也。

  3献公伐驪戎,克之,灭驪子〔一〕,获驪姬以归,立以为夫人,生奚齐。其娣生卓子〔二〕。驪姬请使申生主〔三〕曲沃以速悬,〔四〕重耳处蒲城,夷吾处屈〔五〕,奚齐处絳〔六〕,以儆无辱之故〔七〕。公许之。

  〔一〕驪子,驪戎之君也。本爵男,此云子者,犹言男子也。  〔二〕女子同生,谓后生为娣,於男则言妹也。

  〔三〕案:「主」,公序本作「处」。

  〔四〕申生,献公太子恭君也。献公娶于贾,无子;蒸于齐姜,生申生。曲沃,晋宗邑,今河东闻喜是也。虞御史云:「速,疾也。悬,縊也。」

  〔五〕重耳、夷吾,申生异母弟也。蒲,今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