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十四·经籍考十一

2024-11-13 20:14 浏览次数 6

○经(论语 孟子)  《西汉艺文志》:《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於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故谓之《论语》(师古曰:辑与集同,与撰同)。汉兴,有齐、鲁之说。传《齐论》者,昌邑中尉王吉、少府宋畸、御史大夫贡禹、尚书令五鹿充宗、胶东庸生,唯王阳名家(师古曰:王吉字子阳,故谓之王阳)。传《鲁论语》者,常山都尉龚奋、长信少府夏侯胜、丞相韦贤、鲁扶卿、前将军萧望之、安昌侯张禹,皆名家。张氏最后而行於世。  《隋经籍志》:张禹本授《鲁论》,晚讲《齐论》,后遂合而考之,删其烦惑。除去《齐论·问王》、《知道》二篇,从《鲁论》二十篇为定,号《张侯论》,当世重之。周氏、包氏为之章句,马融又为之训。又有《古论语》,与《古文尚书》同出,章句烦省,与《鲁论》不异,唯分《子张》为二篇,故有二十一篇,孔安国为之传。汉末,郑元以《张侯论》为本,参考《齐论》、《古论》而为之注,魏司空陈群、太常王肃、博士周生烈,皆为义说,吏部尚书何晏又为集解,是后诸儒多为之注,《齐论》遂亡。《古论》先无师说,梁、陈之时,唯郑元、何晏立於国学,而郑氏甚微。周、齐,郑学独立。至隋,何、郑并行,郑氏盛於人间。其《孔丛》、《家语》并孔氏所传仲尼之旨;《尔雅》诸书,解古今之意,并五经总义,附於此篇。

  《汉志》:《论语》十二家,二百二十九篇。  《隋志》:二十九家,一百九十八卷。

  《唐志》:三十家,三十七部,三百二十七卷(失名姓三家,韩愈以下不著录二家,十二卷)。

  《宋三朝志》:十六部,一百三十九卷。  《宋两朝志》:二部,二十卷。

  《宋四朝志》:十三部,七十八卷。

  《宋中兴志》:五十五家,六十三部,四百九十八卷。

  ※何晏《论语注》十卷

  晁氏曰:魏何晏集解。其序自云:据《鲁论》包咸、周氏、孔安国、马融、郑康成、陈群、王肃、周生烈八家之说,与孙邕、郑冲、曹羲、荀ダ集诸家训解为之。按汉时《论语》凡有三,而《齐论》有《问王》、《知道》两篇,详其名,当是必论内圣之道、外王之业,未必非夫子之最致意者,不知何说,而张禹独遗之。禹身不知王凤之邪正,其不知此固宜,然势位足以轩轾一世,使斯文遂丧,惜哉!

  按:《齐论》多於《鲁论》二篇,曰《问王》、《知道》。史称为张禹所删,以此遂无传。且夫子之言,禹何人而敢删之。然《古论语》与《古文尚书》同自孔壁出者,章句与《鲁论》不异,唯分《尧曰》“子张问”以下为一篇,共二十一篇,则《问王》、《知道》二篇,亦孔壁中所无,度必后儒依仿而作,非圣经之本真。此所以不传,非禹所能删也。

  ※皇侃《论语疏》十卷

  晁氏曰:梁皇侃撰。古今《论语》之注多矣。何晏集七家,复采《古论语注》为集解行於世。侃今又引卫、缪播、栾肇、郭象、蔡谟、袁宏、江、蔡奚、李充、孙绰、周怀、范宁、王珉凡十三家之说,成此书。其序称江熙所集。世谓其引事虽时诡异,而援证精博,为后学所宗云。

  ※韩李《论语笔解》十卷

  晁氏曰:唐韩愈退之、李翱习之撰。前有秘书丞许勃序,云韩、李相与讲论,共成此书。按唐人通经者寡,独两公名冠一代,盖以此。然《四库》、《邯郸书目》皆无之,独《田氏书目》有韩愈《论语》十卷,《笔解》两卷。此书题曰《笔解》,而两卷亦不同。

  陈氏曰:《馆阁书目》云秘书丞许勃为之序。今本乃王存序,云得於钱塘汪充,而无许序。

  ※《石经论语》十卷

  晁氏曰:右伪蜀张德钧书。阙唐讳,立石当在孟知祥未叛之前。其文脱两字,误一字,又《述而第七》“举一隅”下有“而示之”三字,“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上又有“我”字,《卫灵公第十五》“敬其事而后其食”作“后食其禄”,与李本不同者此也。

  ※《论语井田义图》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述周井田之法。其曰《论语》者,盖为《论语》学者引用云。

  ※《论语正义》十卷

  晁氏曰:皇朝邢等撰。亦因皇侃所采诸儒之说刊定而成书。

  陈氏曰:唐人止为《五经》疏,而不及《孝经》、《论语》,至始奉诏为之。  按:《唐艺文志》亦有贾公彦《论语疏》十五卷,当考。  ※王令《论语》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令逢原撰。解《尧曰篇》云:“四海不穷困,则天禄不永终矣。”王安石书《新义》取之。

  ※王介甫《论语解》十卷,王元泽《口义》十卷,陈用之《论语》十卷

  晁氏曰:王介甫撰。并其子《口义》、其徒陈用之《解》,绍圣后皆行於场屋。或曰用之书乃邹浩所著,之用之云。

  ※东坡《论语解》十卷,颖滨《论语拾遗》

  颖滨自序:予少为《论语解》,子瞻谪居黄州,为《论语说》,尽取以往,今见於书十二三也。大观丁亥,闲居颖川,为孙籀、简、筠讲《论语》。子瞻之说,意有所未安,时为籀等言,凡二十七章,谓之《论语拾遗》,恨不得质之子瞻也。

  晁氏曰:苏轼子瞻为《论语解》,没后,子由以其说之未安者辨正之。

  ※伊川《论语说》十卷  晁氏曰:伊川门人记其师所解《论语》也。不为文辞,直以俚语记之。

  ※范醇夫《论语说》十卷

  晁氏曰:元中所进。数称引刘敞、程颐之说。

  ※谢显道《论语解》十卷

  晁氏曰:显道少师程正叔。

  《朱子语录》:上蔡《论语解》,言语极多,看得透时,他只有一两字是紧要。问:“谢氏之说多华。”先生曰:“胡侍郎尝教人看谢氏《论语》,以其文字上多有发越处。”

  ※吕与叔《论语解》十卷

  晁氏曰:与叔虽程正叔之徒,解经不尽用其师说。

  ※尹彦明《论语解》十卷

  晁氏曰:彦明,程氏门人。绍兴中,自布衣召为崇政殿说书,被旨训解,多采纯夫之说。

  《朱子语录》曰:《论语》中,程先生及和靖说,只於本文上添一两字,甚平淡,然意味深长,须当子细看。要见得他意味,方好。问:“《精义》中,尹氏说多与二程同,何也?”曰:“二程说得巳明,尹氏只说出处。”

  ※王定国《论语》十卷

  王巩定国撰。秦少游序略曰:定国坐罪斥海上,罢还,诣东上ト门,奏书曰:  “臣无状,幸缘先臣之故,获齿仕版,不能慎事,陷於罪戾。念无以自赎,间因职事之暇,妄以所见,注成《论语》十卷,未敢以进,唯陛下裁鉴之。”明日,诏御药院取其书去,未报,而神宗弃天下。呜呼!自熙宁初王氏父子以经术得幸,下其说於太学,凡置博士,试诸生,皆以新书从事,不合者黜罢之,而诸儒之论废矣。定国於时处放逐之中,蛮夷瘴疠之地,乃能自信不惑,论著成一家之言,至天子闻之,取其书,非其气过人,何以及此?姑掇其大概,使夫览之者知定国著书之时为如此,又知神宗乡经术亦非主於一家而已。  ※汪氏《论语直解》十卷

  晁氏曰:汪革信民撰。抚州人,绍圣中试礼部,为天下第一。尝语人曰:  “吾乡有二相,一为天下之福,一为天下之祸。”盖指晏元献、王荆公也。即此可见其解经渊源所自云。

  ※景迂《论语讲义》十卷

  晁氏曰:从父詹事公撰。多取古人之说,以正近世之失。

  ※杨氏《注论语》十卷

  晁氏曰:杨氏中立,伊川门人也。

  ※游氏《论语解》十卷

  陈氏曰:游酢定夫,伊川门人。

  ※《论语释言》十卷  陈氏曰:叶梦得少蕴撰。  ※张氏《论语解》二十卷

  陈氏曰:张九成撰。  ※五峰《论语指南》一卷

  陈氏曰:胡宏仁仲撰。评论黄祖舜、沈大廉之说。

  ※竹西《论语感发》十卷

  陈氏曰:中书舍人江都王居正撰。凡十卷。

  ※《论语探古》二十卷  陈氏曰:毕良史撰。二十卷。  ※洪兴祖《论语说》

  《中兴艺文志》:其说多可采。谓此书始於不愠,终於知命,盖君子儒。  ※《论语续解》、《考异》、《说例》共十二卷  《中兴艺文志》:吴或撰。自谓考研甚众,独於何晏《集解》、邢《疏》所得为多。又谓孔门弟子之言多未尽善,而注信经、疏信注太过。尝作《指掌》十卷,亡於兵火,仅追记大略,以解何晏《集解》之未尽未安者,故曰《续解》。

  又考他书之文之说异於《论语》者,为《考异》。又为《说例》,有《集语》、《明原》、《微言》、《略例》、《答问》、《正统》、《权道》、《弟子》、《杂说》凡十篇,多发明。

  陈氏曰:其所援引百家诸史传,出入详洽。所称栾肇王、郑之说,间取一二。肇,晋人,《隋》、《唐志》载《论语释》十卷、《驳》二卷。按董《藏书志》,《释》已亡,《驳》幸存。而《崇文总目》及诸藏书家皆无有,或盖尝见其书也。《馆阁书目》亦不载。  ※玉泉《论语学》十卷

  陈氏曰:工部侍郎喻樗子才撰。樗与张子韶诸公友善,坐此得罪秦桧。汪端明应辰,其婿也。  ※曾吉甫《论语义》二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曾几撰。胡文定公门人也。

  ※南轩《论语说》十卷

  陈氏曰:侍讲广汉张┉敬夫撰。

  ※《论语集义》三十四卷

  陈氏曰:朱熹撰。集二程张氏及范祖禹、吕希哲、吕大临、谢良佐、游酢、杨时、侯仲良、周孚先凡十一家。初名《精义》,后刻於豫章郡学,始名《集义》。

  其所言“外自於程氏,而窃其近似之言,以文异端之说”者,盖指张无垢也。无垢与宗杲游,故云尔。  《朱子语录》曰:读《论语》,须将《精义》看一段,次看第二段,将两段比较,孰得孰失,孰是孰非。又将第三段比较如前,又总一章之说,而尽比较之。

  其间须有一说合圣人之意,或有两说,有三说,有四五说皆是,又就其中比较疏密。如此,便是格物。及看得此一章透彻,则知便至。或自未有见识,只得就这里挨。一章之中,程子之说多是,门人之说多非。然初看时,不可先萌此心,门人所记,亦多有好处。蜚卿曰:“若只将程子之说为主,如何?”曰:“不可,只得以理为主,然后看他底。看得一章直是透彻,然后看第二章,亦如此法。若看得三四篇,此心便熟;数篇之后,迎刃而解矣。”读书考义理,似是而非者难辩。且如《精义》中,惟程先生说得的当确至。其门人非惟不尽得夫子之意,虽程子之意,亦多失之。今读《语》、《孟》,不可便道《精义》都不是,都废了。  须借他做个梯阶去寻求,将来自见道理。知得他是非,方是自家所得处。

  ※《论语集注》十卷  陈氏曰:朱熹撰。大略本程氏学,通取注疏古今诸儒之说,间复断以己意。

  晦庵先生平生讲解,此为第一,所谓毫无遗憾者矣。  《朱子语录曰》:《集注》如秤上秤来无异,不高些,不低些。如看得透,存养熟,甚生气质。《集注》添一字不得,减一字不得。看《集注》时不可遗了紧要字,盖解中有极散缓者,有缓急之间者,有极紧要者。某下一字时,直是秤等轻重,方敢写出。《集注》乃《集义》之精髓。问:“《集注》引前辈之说,而增损改易本文,其意如何?”曰:“其说有病,不欲更就下面安注脚。”问:“《集注》中有两存,何者为长?”曰:“使某见得长底时,岂复存其短底?只为二说皆通,故并存之。然必有一说合圣人之本,但不可知耳。”复曰:“大率两说,前一说胜。”《集注》,某自三十岁便下工夫,到而今改犹未了。不是草草看者。

  朱在《过庭所闻》曰:《集注》於正文之下,正解说字训文义与圣径正意。

  如诸家之说有切当明白者,即引用而不没其姓名,如《学而》首章,先尹氏,而后程子,亦只是顺正文解下来,非有高下去取也。章未用圈,而列诸家之说者,或文外之意,而於正文有所发明。不容略去;或通论一章之意,反覆其说,切要而不可不知也。

  ※《论语或问》十卷

  陈氏曰:朱熹撰。《集注》既成,复论次其取舍之所以然,别为一书。而篇首述二书纲领,与读者之要法。其与《集注》实相表里,学者所当并观也。

  《朱子文集》:《集注》后来改定处多,遂与《或问》不相应,又无工夫修得《或问》,故不曾传出。今莫若只就正经上玩味,有未通处,参考《集注》,更自思索为佳,不可恃此未定之书,便以为是也。

  ※石鼓《论语答问》三卷

  陈氏曰:戴溪岷隐撰。溪初仕,领石鼓书院山长,所与诸生讲说者也。其说切近明白,晦庵亦称其近道。

  ※《论语通释》十卷  陈氏曰:黄撰。其书兼载《或问》,发明妇翁未尽之意。

  ※《论语意原》一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

  ※《论语本旨》一卷

  陈氏曰:建昌军教授永嘉姜得平撰。  ※《论语大意》二十卷  陈氏曰:海陵卞圜撰。

  ※晦庵《语类》二十七卷

  陈氏曰:蜀人以晦庵语录类成编,处州教授东阳潘墀取其《论语》一类,增益其所未备,刊於学宫。

  ※《论语纪蒙》六卷

  陈氏曰:国子司业临海陈耆卿寿老撰。叶水心为之序。耆卿,学於水心者也,尝主丽水簿,嘉定初年成此书。

  ※《孔子家语》十卷

  王肃注。后序曰:《孔子家语》者,皆当时公卿士大夫及七十二弟子之所谘访交相对问言语也,既而诸弟子各自记其所问焉,与《论语》、《孝经》并。时弟子取其正实而切事者,别出为《论语》,其余则都集录之,名之曰《孔子家语》。

  凡所论辩,疏判较归,实自夫子本旨也;属文下辞,往往颇有浮说,烦而不要者,亦由七十二子各共叙述,首尾加之润色,其材或有优劣,故使之然也。孔子既没而微言绝,七十二弟子终而大义乖。六国之世,儒道分散,游说之士各以巧意而为枝叶,唯孟轲、荀卿守其所习。当秦昭王时,荀卿入秦,昭王从之问儒术,荀卿以孔子之语及诸国事、七十二弟子之言凡百余篇与之,由此秦悉有焉。始皇之世,李斯焚书,而《孔子家语》与诸子同列,故不见灭。高祖克秦,悉敛得之,皆载於二尺竹简,多有古文字。及吕氏专汉,取归藏之,其后被诛亡,而《孔子家语》乃散在人间。好事者或各以意增损其言,故使同是一事而辄异辞。孝景皇帝末年,募求天下遗书,於时京师士大夫皆送官,得吕氏之所传《孔子家语》,而与诸国事及七十子辞妄相错杂,不可得知,以付掌书,与《曲礼》众篇乱简合而藏之秘府。元封之时,吾仕京师,窃惧先人之典辞将遂泯没,於是因诸公卿大夫,私以人事募求其副,悉得之,乃以事类相次,撰集为四十四篇。又有曾子《问礼》一篇,自别属《曾子问》,故不复录。其诸弟子书所称引孔子之言者,本不存乎《家语》,亦以其巳自有所传也,是以皆不取也,将来君子不可不鉴。

  博士孔衍言:“臣祖故临淮太守安国,逮仕於孝武皇帝之世,以经学为名,以儒雅为官,赞明道义,见称前朝。时鲁共王坏孔子故宅,得古文科斗《尚书》、《孝经》、《论语》,世人莫有能言者,安国为改今文,读而训传其义。又撰次《孔子家语》。既毕讫,会值巫蛊事起,遂各废不行於时。然其典雅正实,与世相传者,不可同日而论也。光禄大夫向,以其为时所未施行,故《尚书》则不记於《别录》,《论语》则不使名家也。臣窃惜之。且百家章句,无不毕记,况孔子家古文正实而疑之哉!又戴圣皆近世小儒,以《曲礼》不足,而乃取《孔子家语》杂乱者,及子思、孟轲、荀卿之书以裨益之,总名曰《礼记》。今见其巳在《礼记》者,则便除《家语》之本篇,是为减其原而存其末也,不亦难乎?臣之愚,以为宜如此为例,皆记录别见,故敢冒昧以闻奏上。”天子许之,未即论定而遇帝崩,向又病亡,遂不果立。

  晁氏曰:序注凡四十四篇,刘向校录止二十七篇。后王肃得此於孔子二十四世孙猛家。

  《朱子语录》曰:《家语》杂,记得不纯,是当时书;《孔丛子》是后来自撰出。

  又《与吕伯恭书》曰:遗书愚意所删去者亦须抄出,逐段略注删去之意,方不草草。若只暗地删,久远易惑人。记《论语》者只为如此,留下《家语》,至今作病痛也。

  陈氏曰:孔子二十四世孙猛所传。魏王肃为之注。肃辟郑学,猛尝受学於肃,肃从猛得此书,与肃所论多合,从而证之,遂行於世云。博士安国所得壁中书也,亦未必然。其间所载,多巳见《左氏传》、《大戴礼》诸书。  △右《论语》  赵氏题辞曰:孟子以儒道游於诸侯,思济斯民,然不肯枉尺直寻,时君咸谓之迂阔於事,终莫能听纳其说。於是退而论集所与高第弟子公孙、丑万章之徒难疑答问,又自撰其法度之言,著书七篇,二百六十一章,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

  又有《外书》四篇:《性善辩》、《文说》、《孝经》、《为正》,其文不能弘深,不与内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真,后世依仿而作者也。秦焚经籍,其书号为诸子,得不泯绝。孝文时《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置博士,后罢传记博士,独立《五经》而已。

  按前史《艺文志》俱以《论语》入经类,《孟子》入儒家类,直斋陈氏《书录解题》始以《语》、《孟》同入经类。其说曰:自韩文公称孔子传之孟轲,轲死,不得其传。天下学者咸曰孔孟,孟子之书,固非荀、扬以降所可同日语也。  今国家设科,《语》、《孟》并列於经,而程氏诸儒训解二书,常相表里,故合为一类。今从之。  《汉志》:《孟子》十一篇。

  《隋志》:三家,二十八卷(亡书九卷)。

  《唐志》:六家,四十五卷。

  《宋三朝志》:五家,二十七卷。

  《宋四朝志》:九家,九十二卷。

  《宋中兴志》:二十二部,二百八十五卷。  ※赵岐注《孟子》十四卷  晁氏曰:岐字台卿,后汉人。为章指,析为十四篇。其序云:轲,战国时以儒术干诸侯,不用,退与公孙丑、万章之徒难疑答问,著书七篇,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秦焚书,以其书号诸子,故得不泯绝。又为《外书》四篇,其书不能弘深,似非孟子本真也。按韩愈以此书为弟子所会集,与岐之言不同。今考其书载孟子所见诸侯皆称谥,如齐宣王、梁惠王、梁襄王、滕定公、滕文公、鲁平公是也。夫死然后有谥,轲无恙时所见诸侯,不应皆前死。且惠王元年至平公之卒,凡七十七年,轲始见惠王,目之曰叟,必巳老矣,决不见平公之卒也,后人追为之明矣,则岐之言非也。《荀子》载孟子三见齐王而不言,弟子问之,曰“我先攻其邪心”。《扬子》载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无意而至者也”。今书皆无之,则知散轶也多矣。岐谓秦焚书,得不泯绝,亦非也。或曰:“岂见於《外书》邪?”若尔,则岐又不当谓其不能弘深也。

  ※《四注孟子》

  《中兴艺文志》:题扬雄、韩愈、李翱、熙时子四家注。旨意浅近,盖依者。

  ※《陆善经注孟子》七卷

  《崇文总目》:善经,唐人。以轲书初为七篇,因删去赵岐章指与其注之繁重者,复为七篇云。

  ※《孟子音义》、《正义》共十六卷

  晁氏曰:皇朝孙等采唐张镒、丁公著所撰,参附益其阙。古今注《孟子》者,赵氏之外有陆善经。撰《正义》,以赵《注》为本,其不同者,时时兼取善经。如谓“子莫执中”为“子等无执中”之类。大中祥符中书成,上於朝。

  陈氏曰:旧有张镒、丁公著为之音,俱未精当。方奉诏校定,撰集《正义》,遂讨论音释,疏其疑滞,备其阙遗。

  ※《石经孟子》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席旦宣和中知成都,刊石於成都学宫,云伪蜀时刻《六经》於石,而独无《孟子经》,为未备。夫经大成於孔氏,岂有阙耶?其论既缪,又多误字,如以“频”“《戚页》”为“类”不可胜纪。

  ※《五臣解孟子》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范祖禹、孔武仲、吴安诗、丰稷、吕希哲元中同在经筵所进讲义。贯穿史籍,虽文辞微涉丰褥,然观者诚知劝讲自有体也。  ※伊川《孟子解》十四卷

  晁氏曰:程正叔撰。

  ※横渠《孟子解》二十四卷

  晁氏曰:张子载撰。并《孟子统说》附於后。

  ※《百家孟子解》十二卷

  晁氏曰:集古今诸儒自皮日休至强至、贾同百余家解《孟子》成一编。

  ※王安石、王、许允成《孟子解》共四十二卷

  晁氏曰:介甫素喜《孟子》,自为之解。其子与其门人许允成皆有注释。

  崇、观间,场屋举子宗之。

  ※颖滨《孟子解》一卷

  陈氏曰:其少年时所作,凡二十四章。

  ※王逢原《孟子解》五卷

  陈氏曰:所讲才尽二篇,其第三篇尽二章而止。

  ※尹氏《孟子解》十四卷

  陈氏曰:尹彦明所著。十四卷,未成,不及上,而卒。

  ※张无垢《孟子解》十四卷

  ※张南轩《孟子说》十七卷

  ※晦庵《孟子集注》、《或问》各十四卷

  ※石鼓《孟子答问》三卷

  ※陈寿老《孟子纪蒙》十四卷  说并见《论语》条下。

  ※《续孟子》二卷

  《崇文总目》:林慎思撰。慎思以为《孟子》七篇非轲著书,而弟子共记其言,不能尽轲意,因传其说,演而续之。

  ※《删孟》二篇

  晁氏曰:皇朝冯休撰。休观孟轲书时有叛违经者,疑轲没后门人妄有附益,删去之,著书十七篇,以明其意。前乎休而非轲者荀卿,刺轲者王充;后乎休而疑轲者温公,与轲辩者苏东坡,然不若休之详也。  ※《疑孟》一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君实撰。光疑《孟子》书有非轲之言者,著论是正之,凡十一篇。光论性不以轲道性善为然。

  ※《翼孟》

  朝奉大夫临川陆筠嘉材撰。周平园序曰:嘉材平生笃志《孟子》,著《翼孟音解》九十一条,择《春秋左氏传》、《庄》、《列》、《楚辞》、《西汉书》、《说文》之存古文者,深思互考,遂成此书。如以“折枝”为“磬折腰肢”,读“乐”酒若“乐”山、“乐”水,角“招”为“韶”,“眸”子为“牟”,“杀”三苗本作“杀”,二女“果”作“果”之类,皆粲若白黑。至论舜生於诸冯,迁於负夏,卒於鸣条,视汉儒所记《檀弓》苍梧之语,孰近孰远,孰信孰疑,此古今学议论所未及也。且舜居河东,历山、雷泽各有其地,而越人别指历山舜井、象田,仍以余姚、上虞名县,《风土记》曲为之辞,人不谓然。盖异端之作,其来也久。於舜平居,附会巳类此,况身后乎!所谓九嶷之葬、二妃之溺,宜退之《黄陵碑》云皆不可信。彼孔安国解《书》,以“陟方”训“升遐”,其说尤拘。

  《书》固曰“升高必自下,陟遐必自迩”,“陟”岂专训“升”乎?然退之近舍《孟子》而远引《竹书纪年》,何也?予每叹恨不得质疑於韩门,而喜嘉材嗜古著书,有益后觉,藏其本迨三十年。今嗣子新融水尉孝溥追叔先志,请题卷首,始为推而广之。昔唐彭城刘轲慕《孟子》而命名,著《翼孟》三卷,白乐天记其事,赖以不朽。嘉材视刘何愧,特予非乐天比,其能使嘉材不朽乎!

  ※《尊孟辩》七篇

  陈氏曰:建安虞允文隐之撰。以司马公有《疑孟》,及李遘泰伯《常语》、郑厚叔《折衷》皆有非《孟》之言,故辩之,为五卷。后二卷则王充《论衡·刺孟》及东坡《论语说》中与《孟子》异者,亦辩焉。  △右《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