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战法必本於政胜,则其民不爭;不爭则无以私意,以上为意。
故王者之政,使民怯於邑斗,而勇於寇战。民习以力攻难,故轻死;见敌如溃溃而不止,则免。故兵法:「大战胜,逐北无过十里;小战胜,逐北无过五里。」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眾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故曰兵大律在谨。论敌察眾,则胜负可先知也。
王者之兵,胜而不骄,败而不怨。胜而不骄者,术明也;败而不怨者,知所失也。若兵敌彊弱,將贤则胜,將不如则败。若其政出庙算者,將贤亦胜,將不如亦胜。政久持胜术者,必彊至王。若民服而听上,则国富而兵胜,行是,必久王。其过失:无敌,深入偝险绝塞,民倦且饥渴,而復遇疾,此败道也。故將使民若乘良马者,不可不齐也。
战 法 第 十
2024-11-13 22:29 浏览次数 5